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园林绿化企业20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技术水平,推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综合实力和行业形象,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先进优质带动我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创新与转型,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适应我省园林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根据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河北省园林绿化企业20强评选办法(试行)》(冀园协字〔2022〕24号),决定开展2023年河北省园林绿化企业20强评选工作。为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选活动依据《河北省园林绿化企业20强评选办法(试行)》(冀园协字〔2022〕24号)的规定进行。

二、评选资格

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园林绿化企业且为省协会会员单位均可参与此次评选。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自主申报或由各设区市园林绿化协(学)会推荐申报。

(二)申报企业或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版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或者直接报送至省协会秘书处,电子版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协会秘书处。

四、评选考核与审定

本评选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河北省园林绿化企业20强评选办法》的规定对各个指标进行打分,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评选:

(一)秘书处组织审查资料

(二)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复核评议

(三)召开理事长会议进行审议报备

(四)评选结果在协会官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选总结与表彰

评选活动结束后,将对评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评选为河北省园林绿化20强的企业,由省协会进行授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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