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度《河北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发展,增强园林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冀政〔2013〕90号)、《河北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园林绿化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均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信用评价,不收取评价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参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河北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并附各项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及标准按照《河北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评价办法》各项要求准备。

三、申报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先报送到企业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园林协(学)会初审后,再由当地协(学)会统一报送或由企业自行报送到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企业所在地无园林协(学)会的,直接报送到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评价程序

1、复核: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采取资料核查、现场复核,提出信用评价总分建议,提交信用评价委员会审定。

2、评审:召开信用评价委员会会议,由信用评价委员会对信用评价总分进行审定,得出信用等级结论。

3、公示:信用等级在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网站(www.hbylgov.com)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正式上传至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xy.hebei.gov.cn/)及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网站(www.hbylgov.com)并由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奖牌。

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反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立孔

话:0311-86897678  18633913415

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435-1号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关于启动2023年度《河北省园林绿化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评价活动的通知

1.河北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评价办法

2.河北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3.河北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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